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兩人交往期間,林男在未經女友同意的情況下,拍攝了女生睡姿。2017年4月林男不滿被分手,傳訊表示握有女方私密照片「飯店、溫泉、妳家、我家、車上應該有3000多張」,威脅要公開女方裸照「寄到妳家、妳老家、妳朋友,樓下警衛應該也很愛吧」。
同年5月,林男在臉書貼出空姐前女友的睡姿照,將閱讀權限設為「公開」。隔年1月,林男又在個人臉書貼出兩人對話,嘲諷「原來早就腳踏兩條船」,指空姐前女友介入機長家庭,還出言侮辱「這就是空服員的福利」「打打嘴砲都比亂打砲來的有格調」。
對於自己犯行,林男出庭時全數否認,強調拍照前都有經過女方同意,之所以揚言公開女生裸照「只是氣話」,毫無悔意表示「況且她也沒感到害怕。」
被前男友恐嚇的空姐則表示,林男有將睡姿照給她看,當時她覺得拍得不好看,便要求林男刪除,因為對方答應,當下她就不以為意,沒再確認。但當她提出分手,林男卻傳訊威脅公開私密照片,空姐表示看到訊息時很難過、崩潰及害怕,林男甚至以此要脅她要持續跟他見面,不得分手或封鎖他。空姐害怕恐懼的心情表露無遺,「當時看到訊息我已經哭到不行,而且他還說要毀滅我,讓我覺得非常恐怖。」
兩人對話紀錄顯示,林男曾傳訊「我倒是很想毀滅妳」「傳送裸照給別人」「看妳覺得哪張特優,我可以寄到妳家」,法官認為已讓女方感受到身體和名譽受到威脅、心生恐懼,而且從林男拍攝的女方睡著的照片看來,對方當時處於熟睡狀態,顯然不知道自己已經被偷拍。
此外,林男在未經查證下就在臉書發文說女方介入別人婚姻,種種行為都構成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及加重誹謗罪,因此判處林姓男子1年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