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時報》《自由時報》報導,原本8名被告為萬海航業、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與擔任八仙樂園總經理的胞姊陳慧穎、八仙樂園行政總監林玉芬、瑞博國際掛名負責人周宏瑋、東世多媒體傳播公司負責人邱柏銘、呂忠吉友人沈浩然、彩色派對工讀生盧建佑與彩色派對特效人員廖俊明。
2015年10月,士林地檢署認為塵爆是因粉塵接觸高溫電腦燈,與場地情況無關,因此除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活動主辦人呂忠吉之外,其餘8人接獲不起訴。
但塵爆受害人與家屬不服判決,針對8人獲不起訴部分,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隔年4月,高檢發回士檢續查。2016年10月,士檢同樣認定被告8人與塵爆事件並無因果關係,維持不起訴,家屬再向高檢聲請再議。
2017年1月,高檢再度發回士檢要求續查,此外,也要求聽取被害人意見,雙方進行修復式司法。直到今年6月,士檢第三度認定不起訴,而家屬另外追加提告當天在場的3名八仙樂園員工,分別為八仙業務部主任鐘婉玲、八仙管理部副理鄭權、八仙運休部代理組長鄭兆捷,使本案被告增加為11人,同樣都獲不起訴。
家屬不滿判決結果,收到判決書後隔不到一個禮拜,就再向高檢申請再議。高檢認定被告11人罪嫌不足,依法駁回家屬再議,全案11人獲不起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