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傷者故事三】回望火燒那一夜 懷念最後一次走的就是那段路會員專區人物黃博煒說:「不能打籃球,不代表不能愛籃球。」他不願將籃球放在腿上拍照,透露了1秒的感傷,只是1秒,又補充:「我怕別人誤會我已經可以打籃球了。」文 李振豪攝影王漢順影音許哲綱吳炳澍主播智偉發布時間 2018.06.11 14:24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黃博煒燒燙傷鏡相人間八仙塵爆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因為不認命而選擇了活,活下來後照樣不認命,拒絕讓「八仙傷者」成為唯一能定義他的詞。八仙2字甚至也未成為他們家的敏感詞。為了演講,他回頭看了所有當晚的影片,反覆回望地獄的一夜,以見證人身分向我們報信。他坦承,剛開始時會心悸,新造的人想把前世的恐怖經驗化為資本,但「想到一些片段的時候還是會……心會突然揪在一起,還是會覺得『好痛喔!』的那個感覺。」 【會懷念能打籃球的過去,可是不後悔,後悔沒有意義。】我們鬆一口氣,想他原來還是有陰影的,不至於只想給我們「全部一筆勾銷」的印象,但再次提到當晚,他又說:「我反而蠻懷念的。」為什麼?他又用平淡口吻,給出重擊:「因為我最後一次走路,就是那段路了。」從此沒腳了,所以很多事,他也不再多想了。他熱愛籃球到痴狂程度,我們問:「如果能再有一天回到傷前的樣子,你想怎麼安排?」他卻只說:「這個我真的不知要怎麼回答。我一直強調的就是我不會去懷念過去的東西。應該說會懷念,可是我不會一直後悔,我不會一直去想如果,因為對我來說,那個沒有任何意義。」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限時優惠每月$79元 全站看到飽加入premium會員$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解鎖單篇報導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