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國營會發言人胡文中表示,以蘭嶼鄉親代表為主的「核廢料蘭嶼貯存場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損失補償基金會」成立後,25.5億元的補償金當天就會立即撥款。
報導稱,胡文中表示,25.5億元的補償以及往後每3年的2.2億元補償金,皆是由經濟部的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做支出,基金會主要多是動用利息,用作建設蘭嶼社會福利事項,必要時亦可動用本金。
蔡英文於2016年8月15日赴蘭嶼召開座談會,聽取蘭嶼鄉親意見,並要求相關部門,針對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決策經過,提出真相報告。行政院同年10月成立「行政院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小組」,2018年完成「核廢料蘭嶼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報告書」,結論顯示蘭嶼貯存場設置與決策,蘭嶼達悟族人應不知情。
蘭嶼是台灣第2大離島,達悟語為「Pongso no Tao」意思是「人之島」,現今島上居民多為達悟族原住民,因島上獨有的風俗與自然景點聞名。而蘭嶼貯存場是台灣唯一的專門核廢料貯存場,由台灣電力公司所擁有,用以接收台電公司旗下之核一、核二、核三發電廠以及全台各醫學、農業、工業、學術研究機構所產生出的低放射性核廢料,目前因廠區容量在1996年用罄,已停止接收核廢料儲存。
根據《聯合報》報導,蘭嶼鄉籍縣議員黃碧妹今天上午表示,蘭嶼核廢料違反鄉民意志存在,早年政府用不公不義的方式把核廢料運進蘭嶼,鄉民所受的傷害、恐懼、陰影都還存在,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25.5億補償金要如何運用,應尊重全鄉鄉民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