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台北關11職等、第一副關務長的黃國珍,被爆出違反財政部主管行政法規,他涉嫌先辦理購屋貸款買房,到台北關任職前,再隱瞞項貸款申請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一段76號的主管宿舍。知情人士表示,若黃申請宿舍時,還簽下切結書,此舉也可能涉及詐欺。
知情人士指出,黃國珍傳出即將陞任台中關關務長,不過他違法申請宿舍之事,被台北關祕書室得知,要求他將宿舍歸還,沒想到黃為保官位,居然要宿舍業務的承辦人員「假裝沒看到」,繼續霸佔宿舍。
本刊調查,《海關宿舍管理要點》第7條第2項中規定:「本人及配偶未曾辦理海關、中央公教人員輔助貸款置屋,才得以申請宿舍」,黃國珍顯已違法。黃被踢爆後表示,宿舍是在他結婚前申請,不知已違法,聲稱3個月內就會搬離宿舍。
但本刊得知,黃國珍為領房屋貸款,曾與妻子假意辦理離婚,以妻子名義申貸,再由他自行申請職務宿舍居住。黃更與要好的同僚採取拖延戰術,在臉書上發起連署,要台北關的同事一起幫黃「加油打氣」,還稱黃是很好的長官,有智慧又有勇氣,希望同事們一起將黃慰留,協助把連署書送給高層。
據了解,黃國珍在2015年時,直接由關務署11職等通關業務組組長,陞任台北關第一副關長,不過以其資歷應該先任第二副關長,此番人事調動也引起爭議。當第一線人員還在爭取自己的權益,高階主管發生違法情事卻還力保官位,不免讓基層直呼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