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是屋主的前員工劉華崑,他向警方供稱,死者陳美莉曾在住處樓下經營網咖,他曾經是該店的員工。離職後,他還會幫陳代打《天堂》電玩,獲得虛擬寶物後,陳會賣掉寶物分錢給他。案發前一天,陳分給他3,000元,作為幫她代打電玩的酬勞,但劉見到死者的皮夾中還有一疊鈔票,因此萌生竊盜的念頭。
劉華崑在隔日凌晨1點半,持螺絲起子及水果刀侵入陳美莉4樓的住處準備作案,他先在客廳翻箱倒櫃,但沒找到值錢的東西,因此打算潛入臥室偷陳的皮夾。不料,陳剛好醒來走出房間,劉即從陳的身後以手肘勒住陳的脖子,將陳壓制在房間的地板上,隨手拿了房內的衣物塞住陳的嘴巴,並且綁住陳的手腳。
劉華崑在房間的化妝檯抽屜內搜到陳的皮夾,抽走7,000元現金。這時他發現被害人已掙脫綑綁,正偷偷撥打家用電話,於是立即衝上前去阻止,並緊緊勒住陳的頸部,再拿衣物壓住其口、鼻,等到陳不能動彈、沒有掙扎,才慢慢鬆手。由於陳美莉的幼子也認識他,擔心若放過小孩,可能會被供出,為了避免東窗事發,決定把小孩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