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調查,劉華崑在案發當天凌晨1點半,持螺絲起子及水果刀侵入死者陳美莉的住處準備作案,正打算潛入臥室偷陳的皮夾。不料,陳剛好醒來走出房間,劉即從陳的身後以手肘勒住陳的脖子,將陳壓制在房間的地板上,隨手拿了房內的衣物塞住陳的嘴巴,並且綁住陳的手腳。
這時陳美莉的幼子突然醒來坐起,劉華崑又拿房內衣物綑綁小孩的手腳,並以衣服蒙住嘴巴,母子倆就此無法動彈,也喊叫不了。劉華崑搜到陳的皮夾,抽走7,000元現金後,發現被害人已掙脫綑綁,正偷偷撥打家用電話,於是立即衝上前去阻止,並緊緊勒住陳的頸部,再拿衣物壓住其口、鼻,等到陳不能動彈、沒有掙扎,才慢慢鬆手。
更惡劣的是,劉華崑見陳美莉已倒下十多分鐘未動彈,居然將陳的上衣拉起、褪去褲子,一邊撫摸死者私處,一邊在旁手淫。最後把她抱到浴室浴缸,放水淹過她的頭部,企圖偽裝成溺死。
由於陳美莉的幼子認識劉華崑,劉擔心若放過他,可能會被供出,為了避免東窗事發,決定把小孩滅口,於是將浴巾一端套住男童頸部打成圓圈,再用力拉起,另一端則綁在衣櫥內的橫桿上,將小孩活活吊死。
劉華崑心思縝密,犯案後沒有急著逃走,還將屋內收拾整齊,再將母子的鞋子放入鞋櫃抽屜,並將房內的電風扇及冷氣關閉,走出房間將門關上,故布疑陣,讓人以為母子不在家,最後才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