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內話】貓奴的愛人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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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就是麻煩鬼。高中去瑞士念書,我問老師為什麼學費那麼貴,一般人不能進來念?他不回答,我就絕食,還被送到醫院,我堅持不吃,所有人都覺得我瘋了。我念NYU(紐約大學),不是因為成績好,是每天搭最早的巴士到學校等教授,才被錄取。我想做一件事,就要做到很徹底。
汪紀佐,年齡保密,英文老師,台北市
對貓也是。8年前,我回台灣開英語教室,看到附近都是流浪貓。我餵貓,一個月罐頭就買3萬多元,做TNR(捕捉、絕育、釋放),做了上百隻。為了救貓,我借消防梯爬到三樓。我找飼主收養貓,都要面試,親自送到家裡。如果貓生病,我找最好的獸醫,24小時照護,一個手術往往5、6萬元,很驚人。
鄰居不理解我在做什麼,會跑來罵我:「不要臉!幹嘛不帶回家養!」甚至想揍我。我乾脆開一家送養中心,裝潢花200多萬元,請2個員工,媽媽義務幫忙,但入不敷出,我賣掉溫哥華市區的公寓,自己只剩10萬元。白天餵貓、上班,下班再餵貓,回家已凌晨2、3點,還有2、30隻貓等著,我一天睡3、4小時,忙到免疫系統壞掉。我媽說,我比郭台銘還難約,但他很會賺錢,我只會賠錢。
去年初,我視網膜差點掉下來,緊急開刀後,醫生說要休養五個月,我當場聽到就哭了,開刀前一天,我還趴在車底下救一隻眼睛受傷、腿斷掉的貓,我不能出門,牠怎麼辦?
我躺在家裡,生活完全停下來,姊姊每天都來看我,我才意識到家庭的重要。幾年前,我媽跟我說,爸爸要跟她離婚,我只丟下幾句話就走了,完全沒關心她,我姊一定也很孤單。阿姨也說,每次家庭聚會我都只出現一下,從來無法跟我好好聊天。我以前都覺得別人不了解我,其實是我不去了解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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