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小燈泡當街遭殺害,事件震驚全台灣社會,凶手王景玉一、二均判處無期徒刑。去年底更一審辯論終結時,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出庭時淚崩,請求法院給予凶手王景玉極刑判決,並強調「這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如今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出爐,認為王景玉殺人犯行明確,但他長期罹患精神病,至於小燈泡媽媽認為被告與其家人缺乏病識感,合議庭法官則認為,若日後可讓王景玉接受適當的治療、醫治、心理輔導,仍可有相當程度的改善、降低再犯的可能性,王景玉還未達到須以極刑、永久隔絕社會的必要,判處無期徒刑。
稍早,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於臉書po文回應此事,指司法機關認為無期徒刑較為適當,他們夫妻倆「謹表尊重」,將在仔細閱讀判決內容後,會請律師做出法律上的回應。「至於檢察官對於判決理由的想法,我們也期待聆聽。」
王婉諭也不忘向外界說明,強調他們所在意的,從來不只是訴訟程序裡,對被告的評價或犯行的懲罰。「更多時候,我們更希望致力於防免悲劇的再發生,並且保護更多的孩子。」
至於是否對判決解果感到不滿,王婉諭回應表示,沒有失望的情緒、也沒有血淚的控訴。但她也補充強調,這絕非是理性冷靜,「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冷靜過,如同悲傷不曾停止,只是,為了更多的孩子,我們必須把憤怒悲傷,轉化成實質改革的力量,在每一個社會安全錯漏的環節,努力糾錯、全力改正,承諾永不止息的努力,並以此回報小燈泡給我們夫妻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