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許的學生、前泳協員工看不下去,向本刊爆料,指控許指示他輸入人頭資料,並說現任泳協理事長曾正宗也是共犯,他因為此案遭檢方緩起訴、罰款5萬元,但許、曾2人卻對他不聞不問,切割得一乾二淨,讓他揹上前科,人生因此留下汙點!
「我今天會出來講這些事,是因為我這一年半來,南北奔波,經常到地檢署出庭應訊,但中華民國游泳協會理事長曾正宗,以及前理事長許東雄卻不聞不問,我實在嚥不下這口氣!」前泳協員工潘信羽氣憤地告訴本刊,他從大學畢業不到3年,卻因幫泳協輸入人頭會員資料,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刑法》偽造文書罪緩起訴、罰款5萬元,人生留下洗不掉的汙點。
這起事件起因於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正後,體育署建置「民眾申請加入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預報名專區」網站,讓民眾可上網申請加入各個體育協會,並規定各協會理監事,需在新法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改選。
沒想到包括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祕書長李侑龍、網球協會祕書長劉中興、網球協會前副祕書長趙安華等5人,為鞏固協會選舉的主導權,竟透過各自的人脈,蒐集許多個人資料,甚至互灌人頭會員,最後被台北地檢署查出,在去年7月將他們5人起訴。
因為許東雄向檢察官供出,是潘信羽負責輸入人頭資料,結果害潘也捲入這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