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3日,美國紐約法院有一起關於家庭暴力的案件準備開庭,被告是一位台灣男性,名叫呂志堅。本刊調查,呂並非一般市井小民,他其實是台灣外交部的簡任高官,目前擔任禮賓處副參事,一年多前案發時,他是我國駐紐約辦事處的政治組組長,被起訴的罪名,除了家暴罪外,還包括「二級故意藐視法庭罪」。
本刊查詢紐約法院的電腦系統,發現呂志堅這次庭期的進度欄,被加註「ACD」3個字,也就是「停審中」,看起來呂並未出庭。至於呂為何會吃上官司,甚至還意外引發台美間的外交爭議?事件要從2018年12月24日耶誕夜說起。
特殊身分 未當場捉拿
當時,紐約家家戶戶正準備過節,但警方卻接獲一起家暴事件的報案。紐約警察到現場了解,涉嫌家暴的台灣籍男子呂志堅卻出示證件,強調自己是台灣的外交官,具有刑事豁免權。
由於豁免權的宣示,等於國與國的外交行為,是相當特殊的案件,雖然家暴在美國屬於重罪,但紐約警方擔心可能引發外交爭議,加上又碰到耶誕假期,當下無法查證呂志堅是否具有豁免權,因此並未當場將呂逮捕,僅在確認受害者安全無虞後,便收隊離開。
發保護令 遭檢方起訴
不過,紐約警方隔天查核發現,呂志堅是台灣駐紐約辦事處人員,非「台美外交豁免權協定」規定的駐美代表處(位於華盛頓)官員,其實並沒有豁免權。警方發覺被呂欺騙後,立即透過外交管道向我方要人。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這件事甚至驚動了美國國務院,國務院後來發文通知位於華盛頓的台灣駐美代表處,案發3天後、12月27日,紐約警方便前往我國駐紐約辦事處,將呂逮捕。」
本刊調查,呂志堅被捕後移送檢察署,紐約檢方當天核發臨時家暴保護令給受害人,並諭令呂交保候傳。知情人士告訴本刊,呂後來遭到檢方起訴,外交體系擔心呂謊稱具有豁免權的消息曝光,會衝擊台美關係,案發後不久,便將呂調回台灣。
本刊查詢紐約法院紀錄,本案在去年1月24日曾開過庭,但因家暴屬於保密案件,無法得知犯案細節,也無法確認被害人與呂的關係。
針對呂志堅案,本刊詢問目前人在美國、擁有美國律師執照的前立委邱彰,她看完相關法院資料後說:「家暴在美國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因為美國人從小就被教育,絕對不能觸碰其他人,我研判呂大概打了太太,不然就是打了小孩,可能是太太或小孩報警,呂才會被抓,然後交保。」
邱彰告訴本刊:「美國對於女性或小孩十分保護,我有一個美國的男性朋友非常溫柔,對太太百般忍讓,但有一次在打掃的時候,遭到太太不停謾罵,他實在是受不了,就拿水盆的水潑了太太,結果馬上就遭報警逮捕,最後以5萬美元(約新台幣150萬元)交保,在美國,只要是女生或小孩提告,男的一定被抓。」
企圖矇騙 傷害台形象
至於呂志堅為何除了家暴罪之外,還被控「二級故意藐視法庭罪」?邱彰說:「我的想像是,呂事後向太太或小孩請求原諒,但法官已下了保護令,但呂還不斷向太太或小孩求情,違反(保護令)規定,所以才被加控此罪,這項罪名在美國最重可以判刑一年。」
邱彰並說,呂志堅案目前在紐約法院的進度是ACD,也就是停審中,表示法官正考慮是否撤銷本案。她指出,這可能是呂已取得太太或小孩的原諒,太太或小孩向法官求情,法官也覺得是一場鬧劇,所以正考慮要不要撤銷。
無論家暴過程為何,紐約法院對呂志堅的逮捕、交保紀錄十分清楚,這也是繼2011年我國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因涉嫌虐傭被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之後,第二起台灣高階外交官遭美國逮捕的案件,不同之處是呂被紐約警方從辦事處直接帶走。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呂志堅是駐美外交高官,卻在美國涉嫌暴力犯罪,還騙美國警察說自己有豁免權,企圖矇騙美國的執法人員、逃避法律制裁,已嚴重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該人士更進一步指控:「豁免權遭濫用,已衝擊台、美兩國在2013年簽訂的豁免權協定,是繼劉姍姍事件後,最嚴重的台美外交衝突。」
本刊調查,台灣與美國斷交後,就以駐美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的名義,負責對美外交工作,但因兩國並無邦交,台灣的外交人員不像其他國家的外交官享有刑、民事豁免權,尤其劉姍姍事件後,我國希望比照其他國家,因此在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任內,與美簽下新版《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間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
根據協定內容,只有在華盛頓的駐美代表處官員才有豁免權,其他地方型的分支辦事處,只有處長及副處長享有豁免權。呂志堅當時僅擔任駐紐約辦事處政治組組長,並沒有豁免權,呂應該很清楚,因為他正是參與簽訂協定的官員之一。
涉嫌虐傭 震驚全世界
而呂志堅謊稱具有豁免權事件,之所以引起紐約警方重視,肇因呂涉嫌家暴的前二週,英國駐聯合國一名女外交官也向紐約警方報案,說自己被丈夫毆打,警方到場時,女外交官的丈夫向警方聲稱,因妻子是外交官,自己是外交官的配偶,同樣擁有豁免權,讓紐約警方不知所措。
依國際慣例,豁免權確實可延伸至外交官的家人,紐約警方當時只能釋放該名女外交官的丈夫。後來事情鬧大,紐約檢察官與女議員都很氣憤,認為無論是否有豁免權,對於家暴事件,政府都不應該容忍,最後在女外交官本人及英國政府同意撤銷豁免權之下,紐約警方才終於順利逮捕施暴的丈夫。
談到遭美國官方逮捕的台灣外交官,不得不提劉姍姍。2011年11月,時任台灣駐美國密蘇里州堪薩斯辦事處處長的劉,因涉嫌虐傭、苛扣薪資,遭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引發軒然大波。劉被美國檢方指控,讓菲傭超時工作,違反雙方勞動契約,且僅給予菲傭三分之一的薪水。
證人指出,劉姍姍不僅禁止菲傭外出,還在家中裝監視器監控菲傭的一舉一動,甚至出手打罵,最後因受虐的菲傭逃跑,聯邦調查局循線上門逮捕劉,整起事件才曝光。
如果劉姍姍被定罪,最重可判刑5年,當時有人建議她搬出外交豁免權,但美方態度強硬,承辦檢察官認為,台灣與美國沒有邦交,堪薩斯辦事處屬於非官方性質,劉不適用豁免權,並堅持不退讓,各種證據也對劉非常不利,後來第一次羈押聽證會時,劉放棄交保權利,劉的律師也建議她承認美國檢方指控的「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
2012年1月底,美國法院接受劉姍姍的認罪協商,劉賠償2名菲傭8萬多美元後,被美國遞解出境。劉回台後,台北地檢署曾以被告身分傳喚她,但她否認犯罪,最終以不起訴收場。
人脈豐沛 認識希拉蕊
至於因家暴案,遭紐約警方到辦事處逮人的呂志堅,是一名資深外交官,擁有極佳的斡旋能力,曾在各國勢力錯綜複雜的美國,擔任台灣駐美代表處眾議院的國會聯絡人長達7年,美國民主黨與共和黨的親台眾議員,多半與他熟識,曾參選美國總統的前美國國務卿希拉蕊也跟他有交情。
呂志堅資歷完整、人脈豐沛,2012年一度被調回外交部,在北美司擔任科長,表現十分亮眼,無論是爭取和美國及加拿大免簽,或2013年的台美外交豁免權協定,都是在呂任職北美司時的重要成果,北美司還因此在2013年得到公務人員傑出貢獻團體獎。
如此優秀的外交官竟傳出家暴醜聞,還搬出豁免權企圖脫罪,實在令人意外。知情人士告訴本刊:「呂志堅被逮捕的事,很快就在紐約外交圈和政治圈傳開,外交部為了滅火,才趕緊把他調回國。」
呂回台後擔任外交部禮賓處副參事,經常受邀到校園傳授國際禮儀,就連新北市政府推動的「接待家庭培訓計畫」,呂也以「從國際禮儀看文化差異及跨文化溝通」為題,替準備接待外國留學生的台灣寄宿家庭開課,當時主辦單位還提醒這些參與的家長,不能有犯罪紀錄,對照呂在美國犯下的家暴與藐視法庭罪,如今看來顯得格外諷刺。
台美外交豁免權規定
新版的「台美外交豁免權協定」是2013年2月4日,由時任駐美代表的金溥聰與美方簽訂,享有豁免權的2國外交官包括:美國在台協會(AIT)人員、台灣駐美代表處官員、台灣駐美地方分支辦事處正副處長,另外也包含其戶口的所有家眷。這些官員享有的權利包括:不被逮捕、拘禁;私人住宅不得搜索、強制執行、徵用、扣押等等。
對於此案,外交部則回應表示:「該案屬於呂員的個人行為且事涉私德,另當事人案件均依據美國當地法令處理,呂員當時並未主張任何司法豁免,事後雙方當事人已達成和解。外交部已經完成相關處置,目前無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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