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春節連假結束後第2天,正當外界將焦點放在武漢肺炎防疫工作之際,警察群組卻瘋傳一份人事命令,警政署長陳家欽的幕僚張博鈞,從2線3星晉升為2線4星。由於他1年多前才因酒駕肇事鬧上新聞,犯下警界天條的人,為什麼這麼快就能升官?引發基層一片譁然,警政署隨後也撤銷該人事案,迅速為爭議止血。
升官令 靠北警察譙翻
隔天2月1日,臉書社團「靠北警察」出現一篇標題為「爹親娘親,不如跟陳家欽;酒駕肇事,照樣爽升無事」的發文,痛批警方人事不公,更質疑張博鈞「有關係就沒關係」。貼文一出,引來超過4,000名網友按讚,還有近600則留言、約200次分享。
發文者怒批:「同樣是酒駕,人家有乾爹陳家欽,你各位不被當人看,人家還是一樣過得尊絕不凡!」不少網友回應:「沒關係就等死,有關係直升機。」還有人質疑:「張博鈞抓了幾噸毒品?抄了幾個軍火庫?破了幾個跨國詐騙集團?辦了幾個職業大賭場?還是整頓了色情行業?他有立什麼功嗎?排他前面的是塑膠的嗎?」很多人認為,張是靠當署長跟班、幫署長擋酒,才能輕鬆洗白、火速上位。
為何張博鈞升官一事,會引發警界如此強烈的反彈?本刊調查,有酒駕紀錄的警察,不僅會被記大過、列輔導對象,甚至隨時會被抽檢「酒測值」,還要忍受長官、同事的冷嘲熱諷,等同被打入十八層地獄。
「只要酒駕就是犯天條,不僅會被調職,連考試資格也會受限,升官根本無望,想要翻身至少得等5到10年。」一名跟張博鈞同樣階級的A警官透露:「有個學長因酒駕已被列管8年,『享有』專屬酒測器,必須早吹、晚吹、天天吹,問題是人家早就戒酒多年,而且平時績效不錯,是單位裡的前幾名,卻不見上級撤銷列管,看起來是少了一座靠山,可能得吹到退休。有山沒山差很多啊!」
沒懲處 公文系統查嘸
據調查,張博鈞原任高雄市警局局長室機要股股長,2017年9月,時任高雄市警局局長的陳家欽升任警政署長,張就跟著北上擔任署長室祕書,但占的是刑事局預防科股長缺。
前年4月21日晚間,張博鈞在高雄酒駕肇事,一共衝撞5輛機車、1輛腳踏車、1輛汽車,造成6人受傷,因酒測值高達0.89,最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事後,張被拔掉主管職務,變成「偵查正」,並調刑事局辦公,但沒多久又悄悄回到警政署上班。
熟知內情的B警官告訴本刊:「案發後張博鈞很低調,3、4個月後,等風頭過去,又被調回警政署,而且可能沒被記過懲處,因為公文系統根本查不到,各個單位也沒公告。」
B警官表示:「張博鈞的人事命令曝光後,基層罵翻,甚至有人說,寧願降調回老家當巡官算了,反正比不上在大官旁邊喝酒、打屁的人。我們拚死拚活維護治安、深夜在街頭抓酒駕,升官卻比不上一個酒駕肇事的人,大家真的不知道為何而戰?國王人馬就是不一樣,真的是爹親娘親不如家欽。」
警正缺 挨批量身打造
不只如此,這次警政署開出的「缺」也頗具爭議,更被基層視為替張博鈞量身打造。本刊調查,此次署長室警正專員缺,是在1月13日開出,基層單位人事室收到公文後,要求最晚15日報名,人事室在轉發的公文中直言「報名期限非常趕」;更詭異的是,報名資格還有一項「曾參加內政部警政署公關專業人員證照考試基礎班」。
本刊調查,警政署之前確曾開過公關相關課程,只要上完課,就能拿到「公關專業人員證照」。
對此,一名在基層服務的C警官告訴本刊:「也許是我孤陋寡聞,只聽過採購、法規、交通、保安及督察等班,沒聽過有公關班。其實大家都認為,這個職缺就是為了張博鈞量身打造的,如果真有人看到公告還敢去報名,那就太白目了!」
自清文 遭疑只講一半
本刊調查,張博鈞當年跟隨陳家欽北上,白天負責經營臉書專頁「NPA署長室」,晚上則常陪陳參與應酬、負責擋酒,二人關係之好,大家都看在眼裡。前年4月,張陪陳參加餐會,喝了不少酒,餐會後張知法犯法、開車肇事,最後被依法送辦。
事後有媒體報導,張博鈞餐會後先載陳家欽到高鐵站,之後才肇事,質疑陳縱容部屬酒駕。當時陳為了自清,特地在臉書專頁「NPA署長室」PO出自家門口的監視畫面,強調餐敘後,他是搭友人便車回高雄住處,否認指控。
當時有人質疑陳家欽為何只PO搭友人賓士車回家的畫面,沒PO離開餐廳時搭車的畫面?也有人懷疑是張博鈞載陳到朋友家,再由朋友送陳回家,但因張事後並沒有對外說明,相關質疑也沒證據,最後不了了之。
本刊調查,陳家欽任內有問題的人事案,不只張博鈞一件。去年6月,警政署遭檢舉未依正常制度辦理專員甄選,便錄取2名警官,對此,監察院曾發函請內政部調查。因事涉署長,有利益迴避原則,理應由上級單位內政部決行、回覆,但警政署最後卻直接由署長代為決行、回覆監院,引發爭議。
一名D警官告訴本刊,陳家欽擔任署長期間,最讓基層詬病的就是很多升遷作業不公,造成警界士氣渙散。
D警官忿忿不平地說:「去年至少就有5名考上警政署『警務正』的2線3星警官,因為認為升遷沒有遊戲規則、沒有未來,而自請降調為2線1星的巡官,回老家服務,原來的部屬現在成了長官,令人唏噓。」
警政署:註銷該人事令
有關張博鈞人事調動案,張員確有涉及酒駕情事,雖已受相關處分,且表現良好,原應予給予自新機會,雖符合人事作業規定,惟因觀感不佳,警政署決定予以註銷該人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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