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丁曉菁表示:「國發基金投資管理跟評估行之有年,案子到文策院後,會先經過政策評估,接著進入投審流程,完成共同投資案之議約、簽約及撥款事宜,再由中小企業總會辦理相關投資案之投資後管理事項。」
台灣內容創意產業以導演、設計師等個人工作室微型公司為主,多半專注創意,卻不擅長寫財務報表及企劃案。丁曉菁建議,想順利爭取文策院媒合投資,不妨網羅有財會背景,或是有營運管理能力的夥伴,整合彼此專長,「公司在爭取投資的過程中,其實也是在改變體質對接市場,過程中文策院都可提供免費的財務與法律諮詢。」
文策院因不以營利為目的,期望以公共資源服務的角色,協助產業間彼此合作,增加互信。成立第一年的主要任務,在於建立有效機制,有鑑於多年來企業主對於文創產業的投資意願不高,因此文策院將研擬「全額列舉抵稅」配套措施,鼓勵個人或營利事業藉由捐贈文策院設立的基金投資文創產業,期待除了國發基金投資點火之外,能吸引更多民間投資進場活絡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