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憲指出,現行健保認定一年在國內住不滿183天的長年在國外的台僑,排除留學生、駐外人員等類別都編在第6類的無固定收入類別,僅月繳最低保費749元,受聘國外公司卻被認定最低收入,顯不公平。
陳時中說,健保精神是量能付費、全體分擔,最重要是把(收入)能力找出來,不管國內外賺的錢都代表其能力,且除了健保還有醫療體系的建立有稅收的投資,因此海外收入還應加上一定比例的稅金分攤,對國人才公平。過去因為沒辦法查核收入,才認定第6類,但應有一套辦法,併入量能負擔。
林俊憲認為,應採申報制,針對海外台僑,要有跟國人同胞一樣的收入表提供申報,就算政府沒能力查核,申報者要負起責任。他還說,很多海外台僑也不願意佔健保費便宜,是現行制度讓他們繳這樣的費用。此外,黃安稱他健保是依附在他的老婆身上,因此若有海外眷口,保費計算也要一併整體思考。
另外,針對健保財務狀況,陳時中說,若健保準備金低於1.5個月,就要啟動收支連動機制。林俊憲追問,依照目前的健保財務狀況,最快何時出現準備金低於1.5個月的狀況?陳時中說:「最快是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