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生技董事長詹啟賢對台灣防疫伸出大拇指比讚,高度肯定政府和防疫官員的警覺性高、反應快;國人有衛生觀念和配合政策,詹啟賢表示,「最重要的關鍵就是台灣有防疫的體制,早在1999年,台灣就成立疾病管制局,並且修訂了嚴謹的《傳染病防治法》,當時台灣是亞洲第一個立法的國家,而且到今天為止,日本還沒有。」
1998年,詹啟賢在衛生署長任內規劃通過該架構,《傳染病防治法》可以要求強制隔離,民眾若不從,可以罰款、拘提,而且警察機關也會配合;此外,《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必要時可徵調民間的醫療資源,包括醫院的病床、醫護人員等,所以口罩不是業者想賣誰就賣給誰,價格政府可以掌控,不會飛漲;如果媒體發布不實消息,也要裁罰。
「其他國家做不好,是因為他們沒有這個法。」詹啟賢語重心長地說,他講這段過去,主要用意在提醒現在及未來的領導人,都應該重視並尊重這套專業的防疫體制。記者好奇問當初為什麼台灣有這個先進的做法,詹啟賢露出神祕的微笑解答:「和腸病毒有關。」
原來1997到1998年間,台灣爆發了新興傳染病—腸病毒,詹啟賢回憶:「當時的困難就是沒辦法動員,中央和地方的權力分散,防疫體系非常脆弱,所以我們就把原有的單位撤銷成立新單位,賦予法律執行,做起來就有效率,後來的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H5N1(禽流感病毒)、H7N9(禽流感病毒)和MERS(中東呼吸綜合症),台灣就在這個基礎下防疫,現在新冠肺炎做起來也見效,所以日本也說要學,廣東人大也要立法徵調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