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任職空軍司令部的軍官向本刊解釋:「簡單來說,請領誤餐費的前提是因公而來不及去餐廳用餐。司令部的上班時間是早上8點到下午5點,午餐時間若非公出,大概都會到餐廳吃飯,至於晚餐時間是下午5點到6點半,若在6點半前就出了司令部大門,或有到餐廳吃飯的紀錄,就算是在加班,照規定也不能申請誤餐費。」
即便相關單位三令五申,空軍司令部的部分軍士官仍視法規為無物,因此有看不下去的同袍在2018年向廉政署檢舉,涉嫌階級最高的是上校,最低的則是士官長等級。
廉政署收到的檢舉函,內容直指這些軍士官明明沒有加班,甚至還大剌剌到司令部的餐廳用餐,卻依舊填表申請誤餐費,違法時間長達數年,而且單位主管明明知道,卻當作沒看到,甚至還會在預算結算時,提醒同仁可多多申請誤餐費,理由是主計單位不會詳細查核,並可藉此提高預算的支用率,避免隔年預算遭到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