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空軍司令部弊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刊近日又接獲爆料,指司令部逾百名軍士官假借公出或加班等理由,申請每天150元的誤餐費,涉嫌偽造文書,全案經廉政署、調查局一年多的深入調查及約談,於今年春節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本刊調查,根據行政院2014年最新核定的《國軍人員誤餐費及夜點費報支規定》,誤餐費的性質不同於公務人員的加班費,更明令不得浮濫申請,或將誤餐費當成變相津貼,否則將依法究辦。
律師沈晉瑋則表示,相關犯行若經查證屬實,違反《國軍人員誤餐費及夜點費報支規定》,除行政責任外,也有刑事責任。其中,虛報誤餐費者不僅涉及《刑法》第213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行使偽造文書罪」,另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的詐欺、圖利罪,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王純雄則回應本刊表示,這案子已經快2年了,根據他們的調查結果,總共是有29人涉嫌浮報121筆誤餐費,強調並沒有像本刊所詢問的上百名軍士官那麼多人涉案,不符規定所申請的誤餐費每一筆是60元,有些狀況是因為同仁經常性加班,可能在加班過程中沒吃晚飯,會派個同事出去外面買進來吃,按規定嚴格來說,有出去就不能請領,就他們來看應該是不熟稔相關法規誤領,目前已在司法偵辦階段,空軍司令部會秉持勿枉勿縱的原則,查證屬實者一定嚴懲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