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法務部辦事的主任檢察官鄧巧羚表示,韓國從2008年起就陸續將性侵犯、殺人犯、強盜犯等納入電子監控,由國家以居家監控、電子腳鐐及手持追蹤裝置等三種科技手段監控特定人,平均監控1名對象含設備維護、人事支出,每年約花費新台幣70萬元。
鄧巧羚說,韓國科技監控實施已久,以一般案件來說,監控人力約1比278,重案則1人負責監控20到30人,依照韓國法務部提供的資訊來看,2019年12月統計全韓監控人數共3,702人,有效降低再犯率。
鄧巧羚說,法務部也規劃成立科技設備監控推動小組,目前已蒐集先進國家立法例,初步朝「監控設備由院部共同建置」「各院檢接收訊號」「設備設在公部門」及「委託專業技術參加」等4方向進行,她也表示科技監控並非萬能,若有逃亡風險、勾串證人之虞的被告,仍應以羈押手段來處理。
鄧巧羚被法務部同仁稱為漂亮寶貝,她曾辦過永豐金弊案,將該集團總裁何壽川等人聲押獲准,3年前她榮獲十大傑出女青年獎,並榮升主任檢察官,奉派到馬祖任職。
當時鄧巧羚的1對雙胞胎孩子,不捨她出遠門工作,有次要求「媽媽,睡衣可不可以留給我?」她一問之下,才知道兒子因為想念媽媽的味道,必須擁抱她的睡衣才能入眠,讓不少同仁聽了都很不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