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偵辦此案的刑事小隊長詹傑洲透露,當年吳應弘與潘阿愛也是外遇,當時潘女尚有婚姻關係,2人的不倫之戀,不見容於埔里鄉下親友,於是潘女離婚後,跟著吳應弘來到台中市謀生,這10幾年來,2個女兒跟他很互動密切,都叫吳應弘「叔叔」。
那,為何狠心殺人分屍?吳應弘說,10幾年來,他賺的錢都交給潘阿愛,可是,到了最後,同居人要將他所有積蓄都拿去買房子給2個女兒,而且將存摺印章藏起來,他將一無所有,才下此狠手。
詹傑洲反問:「難道不是因為你先劈腿,潘阿愛才不得不為自己跟女兒打算?」吳應弘抬頭,用陰鷙、兇狠的眼神瞪著他:「幹!她要幫女兒我沒話說,歸碗捧去,一點都不留給我,講攏不聽,我只好先下手為強了」,說來說去,還是因為情變引發的財殺。
詹傑洲說,吳應弘落網後,對作案過程供述無諱,其冷靜、殘忍本質顯露無遺,他一再強調是潘女先對不起他,也沒什麼悔意,甚至對於殺人分屍細節,描述時冷靜得像是在說別人的故事一樣;只有一次,偵訊人員懷疑她是想性侵潘阿愛2女,才會連孩子都殺,吳應弘突然發飆說:「我反正難逃一死,幹嘛騙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