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吳應弘趁潘女下班回家之前,先在她日常服用的中藥粉包裡摻麝有FM2強力安眠藥的粉末,迷昏同居人後,先用尼龍繩將她綁在床上,再以塑膠套悶死潘阿愛。
接著,他伴屍3日,不知如何是好,看到電視購物頻道在吹噓西德製的鎢鋼刀削鐵如泥,花3,000元買了一把,然後把屍體放在浴缸泡軟,進行肢解,沒想到西德製剁骨刀不管用,他又到菜市場買了把菜刀、芭蕉刀以及電動磨石機。
吳應弘先在浴室裡,將潘阿愛屍體分解成21塊,更狠的是,他為了處理屍體,竟然削去附在骨頭的肉,剁成肉丁、肉泥,丟到馬桶沖掉,內臟也是剁碎了排入污水下水道,剩下無法處理的頭顱、大骨,先存放冰箱,8月31日當天,棄置新社鄉「雙翠樂園」水潭,再排入食水嵙溪。
母親失蹤了,2姊妹一直問「叔叔」媽媽去了哪裡?他先是騙說到香港旅遊,但這藉口只能拖延幾天,面對姊妹不斷逼問,他一不做、二不休。9月4日上午,吳應弘先騙王俞雅(當年24歲)說,媽媽要帶她去香港做針灸美容,藉此將王女先帶回住處。
吳應弘以「針灸手術前須先服食打通血氣之藥物」為由,誘騙王俞雅吃下安眠藥,然後將她放進裝滿水的浴缸,冷血的吳應弘竟然眼睜睜盯著他從少女時看著長大的女孩,藥性發作時,全身無力溺斃在浴缸裡,接著,還是以樣手法肢解,但這次因為時間較緊迫,先肢解成12塊,剜去內臟與大片肉塊,沖進馬桶,其餘先放在冰箱裡。
15日他誘騙妹妹王怡芳(當年23歲)說,姐姐先跟媽媽到香港針灸美容,也要帶她去,然後帶妹妹到住處,以同樣手法殺害、肢解。原本2姊妹屍體一直放在冰箱,因為921大地震停電,無法冰存,只好用黑色塑膠袋裝著,載往南投縣日月潭台電發電廠出水口旁之工寮,將屍塊棄置在日月潭潭水中,之後,他又盜領了母女3人存款,分別是140萬跟8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