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指出,有民眾在臉書社團內上傳國外親友照片,並附註「意者私密,有想結婚的再來、有誠意的再來訊息、想找女朋友可以找我或朋友想嫁給台灣人,想結婚可以跟我聯絡」等語,已違反《出國及移民法》入第58條第3項規定,散布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將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雖然民眾均表示,純粹只是好心幫忙親友的兒女找另一半,或是開玩笑,無其他用意,但移民署表示,這樣的方式明顯違規,更有人是累犯,直接遭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以免荷包大失血。
移民署提醒,想擁有幸福的跨國婚姻,要注意「2要3多」口訣來維護自身權益。此口訣分別是「要記得」簽訂書面契約、「要索取」付費收據,以及「多詢問」比較合法婚媒團體後再做選擇,且婚前要「多了解」雙方背景及風俗文化,婚後也要「多溝通」,如此才會幸福長久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