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7 09:50 臺北時間

殺警無罪嗆包圍立法院 劍青檢改質疑司改會趁亂推陪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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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全國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今(7日)發出聲明。(本刊資料照)
全國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今(7日)發出聲明。(本刊資料照)
針對民間司改會前天在立法院前抗議要求陪審制,並計畫在明天(8日)要發動民團包圍立法院,對此由全國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今天也發出聲明表示,當前解決方案不是胡亂責怪法官,而是要學習先進國家,盡快修正刑法,延長監護期限,並非趁亂偷渡無關的陪審制,愈搞愈糟。
以下是劍青檢改的五點聲明,全文如下:
一、本次嘉義地院判決殺警被告無罪,引發民憤,但根源問題是刑法保安處分規定太過老舊,監護上限只有五年,法官「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美國加州對無罪的殺人精神病患,可以判送精神病院同等法定最重本刑,紐約州和德國的監護隔離甚至沒有期限。當前解決方案,不是胡亂責怪法官,而該學習先進國家,盡快修正刑法,延長監護期限,而非趁亂偷渡無關的陪審制,愈搞愈糟。
二、刑法闕漏,就如廚師炒菜時,因材料不足煮得難吃被罵。這時應該趕快提供材料才對,若不提供材料,卻說要找十個人一起進來炒,這不是很愚蠢嗎?民間司改會不去提議修刑法,卻跳針說要陪審制,這對台灣有幫助嗎?
三、人貴誠信,前後一貫,團體尤然。民間司改會一貫主張廢死,經常高喊有罪冤枉,力爭再審改判無罪,謂之「保障人權」。今法官判決無罪,民間司改會卻動員上百民團包圍立法院,痛斥司法院,疾呼速採陪審制,請問民間司改會是否反對該無罪判決?難道本案以陪審團審理,就可以重判被告以平民怨?這是民間司改會的立場?還是借助民憤之機,趁亂推動陪審制?
四、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於4月23日立法院公聽會上,公然稱:其在去年1月與司法院進行協商,雙方已達成參審陪審兩制併行之共識,且已研擬條文完成,司法院現在竟然違背承諾,不支持陪審云云。近日殺警無罪案引發喧然大波後,林永頌律師又代表司改會在立法院前說:「司法院為何可以自己擅斷排除陪審制?」「司法院這種害怕人民的態度是錯的。」竟毫不遮掩大言介入修法,令人驚愕。單一民團竟能長驅直入司法院與院長、祕書長平起平坐?平等「協商」完成陪審制修法草案細節?是否有依《遊說法》第13條、第14條、第17條辦理「遊說登記」及「遊說者申報」?身為法律團體應當說明清楚。
五、本會呼籲,民間司改會就本案若不認為嘉義地院法官錯判,便不應利用此民憤機會偷渡陪審,建議其他民團認清事理,明(8日)莫輕易跟風起舞,此事件與法官恐龍無關,純粹刑法規定陳舊不足,應增修刑法監護處分期限。陪審制不能解決殺警無罪問題,誤導亂推反而延誤台灣病情,錯上加錯,釀成更大災難。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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