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發生在台南歸仁的一男一女雙屍命案,死者為18歲陳姓女子與68歲張姓老翁,根據調查,嫌犯郭俊偉持蝴蝶刀殺害陳女,後被路過的張姓老翁撞見,於是也將之滅口。郭俊偉咬定友人謝志宏與他一起犯案,2人均遭判處死刑。
不過全案疑點重重,因為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謝志宏有犯案,全憑郭俊偉的口供和謝志宏的自白。謝雖在第一次自白時承認殺害陳女與張男,但是過程沒有錄音錄影,疑似遭到刑求。而郭男對謝的犯罪過程前後矛盾,細節交代不清或稱忘記了,謝的律師團認為郭的供詞可能全是編造的。
在冤獄平反協會的奔走下,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調查後發現,警方隱匿了謝志宏當年所寫的行蹤稿,調查後認為謝並沒有行凶動機,研判是郭俊偉一人所為,且沒有錄音錄影的自白沒有證據力,在全案死刑定讞的情況下向最高法院聲請再審,去年3月獲法院裁准。
歷經19年,台南高分院今日終於宣判謝志宏無罪,謝與家人在平冤協會的陪同下聆聽宣判,在現場高聲歡呼。謝志宏先前曾表示,這件事他沒有做,相信最後會還他清白。今日眾人在法院門口迎來等待「無罪」的好消息,洗刷了冤屈,讓7,000多個日子的苦苦等待能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