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林妻約丈夫午餐,他卻說已經吃飽,「我去看餐廳結帳櫃檯的監視器畫面,才發現他和林女外帶餐點,2人舉止親暱,互動熱絡,他當眾摸女生頭髮、拍屁股,女生還拍他手臂、大笑。」林妻說。
確認丈夫出軌的林妻,今年4月初找了徵信社,跟蹤丈夫2週,發現先生和林姓小三的確有去旅館,「有拍到他們在旅館的走廊上手牽手,我質問我先生『你下午做了什麼,你自己知道。』但我先生還是不承認,但他從此態度轉變,不時辱罵我畜生、垃圾、不要臉,同時也不給家用費、小孩學費。」 林妻坦言,娘家的家境富裕,曾匯款440萬元給丈夫買房,她獨自也養得起小孩。
更讓林妻心灰意冷的是,「前年,我先生的祖母高壽過世,因為夫家的家庭傳統,他還是長子長孫,我公公也超過70歲,所以過世那天所有跪拜的習俗,全是我幫他完成,他和小三一起讀EMBA,藉由EMBA參訪和小三同遊上海。」後來林妻才發現丈夫是假借上課之名行偷情之實。
不僅如此,林妻說「今年一月我兒子得蕁麻疹,我先生也是用EMBA要去畢業旅行的理由,和小三出門,回想起來,這場婚姻真的是一場騙局,好像一場遊戲一場夢,但你幹嘛要拖著我下水?真的叫我情何以堪。」
面對大法官宣告通姦罪失效,讓許多民眾擔憂配偶權不保,典範法律事務所所長謝明智律師指出,大法官釋憲雖免除刑法罪責,但《民法》195條仍有保障配偶權,將配偶權回歸《民法》,由於過去要證明通姦並不容易,現在只要證明配偶權遭侵害,如接吻、牽手、開房間等都算是,舉證相對簡單,婚姻仍受法律保障。
回應
針對元配指控偷拍性愛影片、婚前婚後劈腿等內容,林姓副總裁表示「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中,沒有其他回應」。本刊同時致電和林姓副總裁外遇的林姓女分行長手機並留言,截稿前均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