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明接獲美國法院針對反托拉斯訴訟上訴案與移交令上訴案之合併上訴判決,法院對「光碟機限制價格反托拉斯訴訟案」作出維持原判決,廣明仍應負擔約4.39億美元(約合新台幣132億元)賠償之決定,面對天價求償,廣明特別召開重訊強調一定上訴到底,但短短10天內,卻選擇與惠普和解的180度的大轉變。
廣明總經理何世池表示,之所以做出這個決定,主要是以股東最大權益出發點去做這些考量,不過,考量與惠普間的和解保密協定,「不能再有任何的Comment(評論),我們做了決定就往前走。」他強調,「公司如何健康往前走」,所有決策考量點都以此為主。
廣明財務長李志仁表示,廣明與惠普公司已經於6月18日簽訂保密之和解協定。該和解協定,將解決廣明及其子公司與惠普公司間之所有既存法律訴訟與判決之執行。廣明與惠普將向法院撤回現存之所有訴訟,包括續行在聯邦第五上訴巡迴法院之案件。
廣明為何選擇與惠普和解?李志仁說,雙方和解主要是遵循美國與台灣法令的考量,同時,衡量公司財務負擔與股東權益所做出來的決議,最後與惠普達成和解共識。在結束訴訟後,公司可以重新出發,再努力把錢賺回來,最近每天為這件事不眠不休的處理。
對於和解金額究竟多少?廣明表示,和解金額都是保密協定,不能揭露,和解金額對公司業務並沒有造成重大影響,在維持公司正常運作狀態下,也足夠支應,只能這樣說明。
至於廣達集團董事長林百里是否有任何意見?李志仁說,這是基於董事會的決定,考量遵循美國與台灣法令的規範,還有衡量公司財務狀況與負擔,以及保障股東權益之下所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