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法官當時上課時舉出,台灣知名女星林志玲,與日籍夫婿間跨國婚姻,他提到兩國對於婚姻法令的差異,日本女子自前婚姻解消或撤銷之日起,非經過100日後,不得再行結婚,闡述本國對於婚姻平權的觀念凌駕於日本。
此外,從1995年後,經由鄧如雯殺夫案等重大社會案例啟發,及離婚子女撫養權益爭議,催生出婚姻平權法案,更在2017年以後,進展到同性婚姻平權。
蔡姓法官介紹本國法律沿革後,另提供國外實際發生案例Me too運動,與日前西非頂尖大學狼師長時間濫用職權,以上下關係威脅利誘,涉嫌對女學生進行性騷擾,甚至性侵害之紀錄片。
蔡姓法官還說,令人遺憾的,這只是冰山一角,藉由女主角勇敢臥底而舉發,包括台灣過去的林奕含事件,在在促使性別平等、性別自主尊重教育的重要性。
雖然蔡法官透過精闢演說,讓該校師生們獲益良多,未料,他卻捲入性平案件,至於真相,有待司法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