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當年19歲的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潛逃返港,之後被警方以盜竊及洗黑錢罪名逮捕,並判刑入監,去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但他犯下的殺人罪還未審理。
為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調查,港府去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但有關修訂同時適用於中國大陸和澳門,導致香港人民不滿引爆反送中衝突,觸發前所未有的抗爭運動浪潮。現隨著港版國安法即將降臨,陳同佳更由殺人犯變千古罪人。
根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陳同佳的父親表示,兒子出獄後他未曾探望,只有透過電話聯絡,其他都交由妻子去照顧。被問到是否無法原諒兒子,他眼神閃爍表示,「始終是自己孩子,不可以用原諒,只是希望可以幫到他」,並在訪問中向死者父母道歉。
訪談中陳同佳父親多次強調一定會讓兒子承擔自己的罪,即使兒子可能要面對被判死刑。他認為,死者家屬也失去女兒,即使最終要「一命賠一命」,兒子也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目前他最關心兒子未來的審訊,及何時出發去台灣,現在他心裡只求「兒子在台灣有一個公平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