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2 05:59 臺北時間

【美警存廢(下)】培訓期太短、社會槍枝氾濫 防制美警暴力難題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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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與德國相較,美國警察的平均培訓時間較短。(翻攝自@newsmax推特)
與德國相較,美國警察的平均培訓時間較短。(翻攝自@newsmax推特)
「廢除警察」聽來激進,但根據Politico網站一篇分析,實際訪查示威人士的看法,會發現字面並不代表全部的意涵,各地街上群眾至少可以分成三派:第一種是溫和派,只是想藉由響亮的口號來刺激改革,而非真的想要廢除警察;第二種是中間派,倡議的是打掉重練、或是大幅刪減警力;而只有第三種人,也就是激進派,是真正心口如一,打算讓警察從此從美國的地表消失。
然而,無論哪一種廢警主張,都必須回答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廢除後的下一步,是什麼?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有必要參考其他國家的治安對策,釐清美國當前弊病之所在。
美國《大西洋月刊》最近刊出的專題報導就以歐洲為比較對象,認為美國的警察在訓練方式和組織結構上,有著先天的缺陷;而美國的槍枝問題,也是造成執法困難,衍生警察暴力的潛在因素之一。
在警力培訓上,以德國的制度來說,每一名德國警察都需要接受2年半到4年的基礎訓練,才能夠上街投入維護治安的工作;而結訓後的德國警察,若有意願,還可以繼續深造取得警務相關大學和碩士學位。相形之下,美國警察通常只經過21周訓練,再加上12.5周的警務實習──也就是不到一年的時間,就被直接推上第一線。
「如果你只聽了21周課堂講解,一遇到狀況,直覺反應當然就是想辦法保住自己的小命,」羅格斯大學社會暨犯罪學家Paul Hirschfield表示。但是在德國,警察的養成教育卻著重在教導未來的員警如何緩和情緒、化解衝突,勸說鬧事者放下武器,只有在絕對必要的情況下才可使用致命武力。
在警力結構上,美國的執法機關和其他國家也有著很大的不同:多數美國警察局都是由地方政府所設立,僅受地方政府的管轄。極度分散的架構,意味著各地警力在執法方式上,幾乎沒有任何一致性的規範和標準。
相較之下,全球多數國家的警察機關都是隸屬於中央,受到中央主管機關的監督和管理;例如英國的英格蘭和威爾斯境內的43個警察機關,都受皇家警務稽查署(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Constabulary)的管轄;下轄警局若是發生違紀或執法過當案例,都會受到中央的懲戒或是預算刪減。事實上,美國總統歐巴馬在2014年佛格森市黑人青年遭警射殺後下令成立的因應對策小組,便曾建議華府設立類似的中央監管機關,可惜至今均未獲採納和落實。
在美國,涉及執法人員的致死案例每年超過千例,反觀鄰國加拿大只有36例、德國14例,英國更僅3例。除了警力培訓和先天結構的問題之外,學者認為,這些差異背後另一個根深蒂固的因素,是美國的槍枝氾濫問題。
「(德國的)警察除非在大都市,否則都不必擔心有人會對他們開槍,」德國警察大學的犯罪學教授Joachim Kersten說。
資料來源:New York Times, The Atlantic, Politico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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