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年前,張的胞弟張泰昌時任陸軍239營中尉憲兵官,在靶場遭槍擊身亡,但在那個年代,軍方對軍人死亡案件的處理程序較為草率,經軍方驗屍報告一度判定為自戕,令張泰祺無法接受,他認為弟弟生性樂觀,並沒有發生特殊事件,怎麼可能會自殺?
不僅張泰祺這樣說,連當時張泰昌的劉姓女友,都立聲明書表示張泰昌並無精神失常或厭世自裁的可能。對於匆匆就了結此事的軍方,張泰祺不屈不撓,為弟弟尋求真相,不知不覺已奔走了41個年頭。
期間,張泰祺發現最弔詭的地方,就是每次驗屍鑑定報告結果都不一樣。第一次軍醫鑑定,認為張男槍擊處,是貼著太陽穴開槍,子彈從左耳上方3公分衝出來,但後來經已故名法醫楊日松判定,射擊點距離太陽穴30公分,是他殺而非自殺。
由於疑點重重,張泰祺也表示,「當時楊日松還叫我們把大體保留,以便利後重新再驗。」一條人命,卻鑑定出各種死因,看似與真相越來越遠,難以釐清。
不過,通常刑案越打越冷,縱使41年後促轉會發文要求國防部重啟調查並追究相關人等,但這回張泰祺是否就能替弟弟伸冤?便不得而知。
但可以確切知道的是,沒有這幾十年的辛勞奔走,張泰祺連一絲希望都看不見,背負了41年的傷痛,外人實難想像軍冤家屬的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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