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於本月3日預告將修訂「限制輸入我國之稻米貨品」草案,限制國外種植稻米非經主管機關同意境外生產的國內水稻品種者,以防止台灣品種的農作物在海外被違法生產,又再回銷到台灣。
農糧署副署長莊老達昨(9日)透露,從東南亞的短粒稻米樣品發現我國育種的稻米品種基因,但過去我國未曾同意將國內育種水稻樣品輸出東南亞,過去也多次收到廠商反映,在東南亞產地看到種植台灣品種稻米。
由於東南亞生產稻米的成本較國內便宜,又流回台灣販售的話,將衝擊本土的稻米產業,因此擬修訂草案,最高可依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55條開罰150萬元,並得以沒收,新制最快9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