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過去在二審判決中,「干政案」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處罰200億韓元(約新台幣4.93億元),「收賄案」則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追繳27億韓元(約新台幣6,600萬元)。
根據《韓聯社》報導,朴槿惠因不滿二審判結果申請上訴,最高法院大法院認為,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賄部分與其他犯罪嫌應分開審理,裁定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而朴槿惠其他涉貪案,原先被視為無罪的部分,也被要求發回重審。
首爾法高等法院法官更審宣判今出爐,分別判朴槿惠15年、5年有期徒刑,共計20年有期徒刑,並還得繳納180億韓元(約新台幣4億元)罰金。
根據《News1》報導,若朴槿惠未來不再提出再抗告,刑期將確定為20年。另外還得加上先前介入新世界黨(現未來統合黨)公推案,被判處的2年徒刑,最終將加總合併為2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