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主席兼代表班納友(Angelito Tan Banayo)親自到位於台北市羅斯福路的「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出席調解會,他跟前兩次一樣,透過翻譯,霸氣的嗆聲:「我們是菲律賓駐台的外交單位,我不必遵守台灣法律」。
前MECO專員林小姐,受李媽媽所託,代為向台北市勞工局陳情,也陪同不熟諳中文的李媽媽出席調解會。她告訴記者:「6月15日調解時,彭姓調解人根本不讓我說話,一進入調解會場,就說,今天先聽他(指班納友)說」,調解過程,只要林小姐欲幫李媽媽發聲,就被粗魯的制止。
而班納友則反覆強調自己沒有非法解雇,因為他不需遵守台灣法令,他還傲慢的說,台菲雙方簽有雙邊協定,台方同意MECO適用菲律賓法令,林小姐無奈告訴記者:「感覺好像有人打過招呼,這場調解會,根本沒有公平的對話」。
最後,彭姓調解人在其建議事項上寫著:「『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為駐華外國機構,主張依據該國規範……不同意勞工請求;駐華外國機構在台聘僱人員,有其該國勞動法規範,勞方如認定權益受損,且已有其他同事採司法途徑,建議勞方亦可同採行…」。
林小姐不滿的說,彭姓調解人一面倒的站在菲國代表處這邊,喪權辱國不說,她幾乎擺明了告訴勞方,若不妥協、認輸,就得打官司,而一個被不當解雇的弱勢勞工,在法院對上代表國家的駐外使館,簡直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林小姐強調,即使按照菲律賓的勞動法令,未滿65歲,也不能強迫退休,菲國並沒有服務年滿25年就必需走人的規定,她舉前任MECO副代表艾奎諾(Atty Carco Aquino)為例,艾氏在MECO服務年滿25年後,被調回國內繼續任職,林小姐氣憤的說:「這分明是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