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除高雄市政府設立氣爆捐款專戶外,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也收到民眾氣爆案指定捐款共計3億餘元。其高市善款運用方式如下:消防局花費19萬6千1百元汰換值班台破舊座椅、赴日本考察石化管線減災管理花費8萬4千零84元,搭設遮陽棚花費8萬9千5百61元。此外,挪用81萬換購薪資管理系統、E化公務系統整合暨財產管理及訓練證照管理系統開發建置等。
監察院報告更提到,台灣區珠寶工業同業公會捐款3,204萬1,910元,未確實開立收據,高市府也提不出完整捐款明細資料,直到現在仍未能釐清;且時任高雄市長陳菊當時公開與珠寶公會及其所捐贈支票合影,向彰化銀行調閱該筆支票號碼,支票僅剩9,000餘元,金額不符,引起關注。
另外, 高雄市觀光局也將款項用於2017年舉辦泰國市場推廣行銷計畫,進一步比對後,發現這項因公出國推廣活動,與預定計畫行程也存有差異,有一半以上的時間都在當地景點觀光,下午才赴觀光推廣會參與活動。
調查報告明確指出,高市府設立氣爆捐款專戶,最終募款金額高達45億6,630萬9,017元,經費應交由各局處擬具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經費運用相關計畫提案;不過,據氣爆捐款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專款專用運用範圍共10款,但高雄市提報的59個計劃,擬定與審議過程都不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