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就讀中山大學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涉嫌抄襲,讓過去台灣學術界的陋習成為近日熱議焦點。教育部表示,論文抄襲因過去檢舉不多,且查證困難,過去7年只罰了一案60萬元,今年再開罰2案代寫廣告各罰70萬。目前查獲60篇論文調查中,若查驗屬實將開罰。
輔仁大學大傳所教授卓峰志接受《民視》訪問時指出,坊間還有提供修改抄襲的論文,以同義詞或調換詞語順序,讓比對軟體對照不出來,通過檢測的話,一篇優惠價只要1萬元,令人防不勝防。關鍵在於,指導教授應付出更多心力注意學生程度和產出是否相符合,也建議體制給指導教授更多回饋。
根據現行的《學位授予法》第18條規定,不得以「廣告、口述、宣播等各管道,引誘或實際代寫論文(報告等)的行為人或負責人」或「實際代寫(製),或以口述、影像等舞弊方式供抄寫(製)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以上情事者,將處以3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