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辦公室發出新聞稿還提到,高檢署昨日已正式發布新聞稿「呼籲外界就相關案情或程序勿加渲染 或誇大,以免誤導民眾!偵查中若發現相關人員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依法辦理。」
部長辦公室表示,相關問題宜由檢方說明,若有必要願協助檢方調查釐清,並籲請追查造謠之責任。對於不實的報導,亦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徐永明向辦案人員指稱,今年2月黨部薪資短缺100多萬元,他先從家中保險箱拿了100萬元給助理存入黨部的帳戶發薪,同月中旬,黨部收到5,000萬元政黨補助款後,助理又從黨部拿了100萬元現金還他,他則把錢放在家中保險箱。
徐再三向檢調強調,住家被搜出的300萬元是借款,並非政治獻金,至於對方為何不用匯款方式借他錢?徐永明認為可能是該名金主擔心身分曝光,才拿現金借他。檢調對此金流早已調查完畢,近日將再傳喚徐永明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