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日修訂的結果,指揮中心發出醫界通函,表示考量近期全球疫情升溫,亞洲國家疫情也益發嚴峻,連帶增加境外移入以及社區傳播風險。由於在醫院不加班前提下,每天可檢驗7,400件,目前平均單日僅有200件,因此,為了掌握可能的感染個案以及阻斷社區傳播,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決定修改採檢條件。
指揮中心指出,有鑑於目前國內每日通報採檢數偏低,為強化COVID-19疫情監測,有效掌握可能感染個案,阻斷社區傳播,再次諮詢專家修訂「COVID-19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採檢條件,將「不明原因腹瀉」及「發病前14日內曾與來自國外無發燒/呼吸道症狀人士密切接觸,或本身為具較高職業暴露風險者」納入採檢條件,並列舉較高職業暴露風險族群。
另外,為加強肺炎等具有相關臨床症狀疑似個案之篩檢,醫師研判不符合通報定義,如無高度懷疑由SARS-CoV-2感染導致之肺炎個案(含院內型肺炎),或其他具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但醫師認為有進行SARS-CoV-2採檢必要,可至法傳通報系統「其他」項下「疑似新冠病毒感染送驗入口」通報送驗,並進行一次採檢。
「較高職業暴露風險族群」,包含需要近距離頻繁接觸不特定對象人員或可能感染但尚無症狀的人員,以及進出高風險場所的工作人員。
- 需要近距離頻繁接觸不特定對象人員或可能感染但尚無症狀的人員,如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餐廳、娛樂場所等人潮較密集場所、或從事食品外送、防疫旅館等第一線服務人員。
- 進出高風險場所(如醫療院所、處理檢體的醫學實驗室)工作人員,如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承攬商勞工、派遣勞工、清潔人員、傳送人員等。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昨晚受訪指出,此次將不明原因腹瀉,且曾經接觸來自國外而沒有症狀的人士,雖不符合通報定義,但凡經醫師懷疑就可以進行採檢。另外,莊人祥表示,此次擴大採檢對象條件,如個案職業性質是接觸不特定對象的高職業暴露風險者,例如,百貨業、餐飲業、外送業等,經醫師評估有必要,也可以進行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