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2 05:58 臺北時間

【淡水警離譜辦案1】派出所未移交關鍵證據 淡水分局挨批縱放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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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先生拿出關鍵畫片,指2名共犯將物品塞包包、藏衣內。(讀者提供)
陳先生拿出關鍵畫片,指2名共犯將物品塞包包、藏衣內。(讀者提供)
去年9月,新北市淡水區1處別墅社區,4天內2度遭竊,導致陳姓屋主家的一批骨董家具、茶壺等收藏品不翼而飛,當時屋主直指承辦案件的淡水分局發生「找不到案發現場」「與嫌犯擦身而過」等疏失,導致他們損失超過百萬元。不料本刊再接獲屋主投訴,指今年6月開庭時,發現警方未將「關鍵監視器畫面」交給檢方,讓竊賊共犯逍遙法外,氣得大罵淡水分局是縱放罪犯。
「警方辦案態度消極,不但讓我們損失慘重,還讓本案嫌犯逍遙法外,要不是我們將關鍵監視器保存下來,否則恐難還原真相!」屋主陳先生想到警方在竊案發生後的荒唐作為,仍難掩氣憤。
陳先生表示,他平常喜好收藏骨董藝品,將這些藝品珍藏存放在淡水的度假房舍內,結果在去年9月4日、8日二度被竊賊闖空門,包括骨董家具、茶壺、雕像及普洱茶磚等物品都被竊,總計損失超過上百萬元。
屋主陳先生控訴警方辦案瑕疵多。(翻攝東森新聞)
陳先生指出,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嫌犯有3人,是利用深夜作案,做案模式是開2部車,1部停在社區大門外接應,1輛停在他家門口;他們先將偷來的贓物藏在身上及包包,再由其中2人以徒步方式把贓物運送到社區外的草叢藏匿,再開車載走。當時嫌犯曾一度失風被鄰居發現,趕緊報警,沒想到淡水分局興仁派出所居然對自己的轄區不熟,花了半小時才抵達現場,結果嫌犯已逃之夭夭。
陳先生說,警方在「迷路」時,甚至曾遭遇竊賊駕駛的一輛車停在路旁,雖然覺得對方形跡可疑上前盤查,結果竟被嫌犯用「車輛沒電」等理由唬嚨過去,讓陳先生和家人覺得很誇張。
竊賊假裝接電 ,還比手勢表示勿張揚。(讀者提供)
事後雖然警方掌握主嫌身分,並將其函送法辦;但扯的是,面對另外2名共犯,興仁派出所竟把能證明2人犯案的關鍵監視器畫面「暗槓」起來,沒給分局偵查隊、也沒給地檢署,僅僅只是把人傳來派出所留資料就放走。
陳先生表示,鄰居發現竊賊闖空門後,警方約半小時才到現場。(讀者提供)
直到今年6月,陳先生赴新北地檢署開庭,檢事官雖然知道是一名周姓主嫌行竊,卻不知本案還有2名共犯,回頭詢問淡水分局偵查隊,才得知派出所根本未移交關鍵影像,氣得陳先生怒批警方是瀆職。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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