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東星公司董娘蔡莉芬信貸案,本刊調查,蔡莉芬以桃園市一處持分農地做擔保,想取得個人信用貸款1億2,000萬元,按照常理,持分農地難以拍售,通常銀行評估價格極低,但合庫卻仍以實際登錄完整持分之附近土地買賣成交每坪7萬元做鑑價,刻意忽視蔡莉芬產權不完整的瑕疵因素。
而後續合庫審查部也沒有詳查,蔡莉芬個人債務高達10億元,合庫審查部卻只以蔡莉芬自稱,每年不動產投資、證券、基金等之投資所得就將近2,000萬元,未調閱財政部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財產清冊、他行存摺及集保庫存等佐證資料進行比對證明,就認為她償還借款沒問題。
除此之外,審查部竟忽視申請貸款最重要的擔保品,就以蔡莉芬資歷和她丈夫是桃園區HONDA汽車經銷商,往來正常且很久、而且實績還不錯,作為審查授信案件之結果論斷,對於蔡莉芬以持分農地的瑕疵擔保卻未揭露,顯有隱匿擔保品不佳之實情。
更誇張的是,合庫董事會祕書部門甚至將明明是蔡莉芬個人信用貸款案,刻意誤導成放款風險較低的購地貸款案,包括將蔡莉芬個人信用放款送董事會討論之授信案議程,標註為「蔡莉芬申請中期放款購地貸款」,讓董事會同意通過該筆放款,最終蔡莉芬以瑕疵擔保物順利貸款得1億2,000萬元。
廖燦昌在2017年合作金庫董座任內,就因涉及慶富集團聯貸案遭解任,去年經由行政院長蘇貞昌排除眾議力挺拔擢,才得以出任第一金控董事長,如今卻又再因成為公股銀行董座遭起訴首例,淪為爭議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