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台北市士林區社子島的A地主與B地主,各自花了數十萬元找來工人與卡車,清運自家空地上堆積如山的廢棄物。本刊調查,這些廢棄物都是一名潘姓環保蟑螂以「假租地真丟棄」的手法棄置。
爽快付租 閃避簽約
A地主告訴本刊,今年7月,他兒子將自家約70坪的空地出租資訊刊登在網路上,幾天後,一名潘姓男子來電,自稱是空調業者,表示想承租土地放置空調機具。
外表忠厚老實的潘男,當時開著一輛小貨車前來看地,並主動出示身分證件取信地主,雖然過程中要求調降租金,但也沒堅持,最後當場支付首月租金及押金共3萬元。奇怪的是,當A地主一提到要簽訂租約,潘男就開始裝忙、不斷講電話,還以趕時間為由匆匆離開,約也沒簽。但A地主心想,反正錢已經入袋,因此不以為意。
潘男雖然聲稱承租土地是為了放置空調機具,但A地主從未看過潘男載機具前來,詭異的是,A地主多次目擊潘男趁著天黑,指揮貨車及工人頻頻出入租用土地,離開時地面堆置了許多白布袋。A地主告訴本刊,「後來我偷偷去看,才發現裡面全都是裝潢廢材,甚至還有一台堆高機。」
地主起疑 換地堆放
A地主對潘男的行徑提出質疑,但潘男總是四兩撥千金地說,「這些東西是要拿去做燒陶的,不用擔心!」但潘並未就此收手,之後幾乎每天都有車輛進出,短短20天,原本的空地已經堆滿一袋袋的廢棄物。
眼見廢棄物越來越多,A地主無法接受,要求潘男盡快處理,潘男口頭上雖表示會將這些廢棄物移往他處,但A地主發現,潘男在附近找上B地主,承租近300坪的土地,付了8萬元租金及押金後,就如法炮製。
A地主告訴本刊,「潘男後來將60多袋廢棄物及堆高機,移到B地主那邊,但還有上百袋廢棄物堆在我的土地上。鄰居提醒我,空地上如果堆放廢棄物被檢舉,環保局就會來開罰,而且罰得很重,讓我非常擔心。」
為了自保,A地主偷偷拍下載送廢棄物卡車的照片,並依車身上的電話號碼循線找人。車主告訴A地主,他是潘男的前同事,因為潘男拜託,才答應免費將卡車借給他搬運機具,不料潘男卻找人開著他的卡車載運廢棄物。
得知真相後,A地主與B地主多次致電潘男,要求他盡快把廢棄物載走,但潘男卻以工作忙碌為由,一再推拖,最後甚至音訊全無、人間蒸發。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或堆置廢棄物,最重可判刑5年,併科1,500萬元罰金。為了避免遭移送法辦,A地主與B地主只好自認倒楣,各花了20萬元、40萬元,請人將潘男留下的廢棄物清理掉。
因小失大 花500萬
對於自己因小失大,A地主氣得大罵,「活到70多歲,從沒見過像潘男這樣沒天良的垃圾人!」後來,A地主四處打聽才知道,受害者不只他跟B地主,社子島有多名地主也受騙上當,但不少人愛面子、不想張揚,只能自認倒楣,才讓潘男有恃無恐、繼續為非作歹。
知情人士C先生告訴本刊,潘男在廢棄物回收業界打滾十多年,惡名昭彰,早年他在台北市文山區以低於市價的行情,承攬廢棄物回收業務,事後卻將廢棄物隨意傾倒在新北市五股、蘆洲等地郊區。
C先生表示,正當的回收業者要支付廢棄物焚燒處理費用,但潘男將廢棄物隨意棄置,少掉該有的處理成本,開價自然比其他業者便宜,加上潘男隨傳隨到、配合度很高,即便很多業主都知道他是環保蟑螂,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潘男食髓知味,繼續坐大。最誇張的一次是,潘男將大量的廢棄物,載至承租的千坪空地堆放,害地主事後花了近500萬元雇人清理。
熟悉業界生態的C先生說,環保蟑螂多是集團在幕後操作,萬一出事了,就找其他人頭承租,由於警方態度消極,加上對於環保法規並不熟悉,多半認屬民事糾紛,沒有刑責,所以就算民眾報案,警方也不會受理。
關渡社子 常淪目標
對此,台北市政府環保局稽查大隊大隊長顏伶珍表示,未經許可丟棄廢棄物其實是犯罪行為,環保蟑螂為了規避查緝,手法也日新月異,從過去的隨意棄置,進化到承租廠房、空地堆置及掩埋廢棄物。以台北市來說,北投區的關渡平原、士林區的社子島一帶,因地域空曠,加上多數地主並不住在附近,無法經常巡查,最常淪為環保蟑螂鎖定的目標。
顏伶珍強調,環保局目前採不定期定點巡查及空拍監測方式進行查緝,如查獲不法,第一時間會先找地主。她透露,過去曾有地主遭檢舉堆放廢棄物,但因找不到承租人,加上本身舉證不足,最後被認定為「授意」丟棄,不但得花大錢清運,還被移送法辦。顏伶珍特別提醒地主或屋主,一定要與承租人簽定租約,也要善盡管理責任,別因一時疏忽,付出慘痛代價。
台北市議員徐立信則告訴本刊,廢土、垃圾、一般廢棄物或事業廢棄物數量越來越多,但能棄置的地方越來越少,導致亂象叢生。他曾接獲民眾陳情,指控環保蟑螂佯稱要蓋工廠、停車場或放置機具,把大量廢棄物移置承租土地後就避不見面,甚至還會向環保局檢舉,相當惡劣。
本刊調查,環保蟑螂以「假租地真丟棄」的手法進行環保犯罪,這2年在中南部時有所聞,沒想到現在竟入侵首善之都台北市。環保局除了提醒民眾注意之外,也呼籲有廢棄物清運需求的事業單位,一定要委託合法業者,如果明知對方是環保蟑螂還委託處理,也算共犯,將一併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