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去年7月在拍賣網站下標一支手機,但尚未付款,同一時間另有一名買家在另一平台下標該支手機,且立即匯款,於是賣家告知蔡男事由,並取消交易,引來蔡男不滿,憤而留下負評。蔡男認為,自己先得標,當時賣家就應該立即將商品下架,且取消訂單一事雙方未達成共識,所以才留下負評,更何況留下負評也是網路商城賦予的評價機制,既可受公評,更可提醒之後交易者。至於寫下「賣家疑似精神不正常」「與他交易的人應該都要小心」等文字,是因為之前雙方多次發生爭執,一氣之下才給了這樣的評價。
高雄簡易庭檢閱蔡男在網路賣場留下的評價,勘驗後發現完整內容為「賣家疑似精神不正常,自己棄標然後說訂單沒成立,還會給買家報復性評價,請與他交易的人應該都要小心」「您真的疑似精神狀況有問題,您自己刊登的,有人得標你也知道,還說什麼訂單沒成立,也真好笑,棄標本來就是負評,看你的評價也知道你這個人有問題,經常在評價裡面罵髒話,我不信你這套,要告就去告,我不怕你,到底誰有問題」等。
最後簡易庭表示,雖然賣家在買賣過程中確有瑕疵,但蔡男的負評暗指對方有精神狀況,與交易內容無關,純粹為謾罵之詞,也貶損了賣家的個人社會評價、人格尊嚴,最終裁定他賠償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