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仁說,他之前就有跟基泰建設合作過,13年前參加法說會後,認為基泰忠孝的位置沒有問題,價格也合理,加上旁邊還有新光三越、雙子星聯合開發案等加持,因此在2007年以土地買家的身分,與基泰簽下「合建分屋」契約,總共投資二千多萬元,按合約內容,應可分得46坪的房屋。
「我在2013年選過一次屋,當時基泰還跟我說,可以多退少補。」阿仁無奈地說:「我去年又選了一次屋,結果基泰卻說選屋是個幌子,他們不可能把房屋過戶給我,就只有領回投資本金加年息3%,或者等他們將整棟賣出後分錢這2個選項。」
「傻瓜都知道,13年前在台北市任何一個地方買房子,到現在的增值利益絕對是翻好幾倍,我怎麼可能接受這種不平等條約?」阿仁氣憤地說:「更離譜的是,我當初的合約裡還有一項跟其他投資人不一樣的條款,就是基泰若未經我的同意,將整棟建案賣給別人,要賠我一倍的投資金,我發現,目前基泰忠孝已經被轉到陳世銘名下的另一家公司,我要求賠償,基泰卻置之不理。」
阿仁表示,當初他就是怕建案在轉手給其他公司時被賤賣,才會多加註了這項條款,基泰也在合約上蓋了公司大小章,但現在卻不願處理,陳世銘更選擇避不見面,實在太過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