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邱女先在臉書調侃遭潑屎一事,稱屎很臭又有金針菇,並在20日下午向警方報案,她受訪時認為,男子是被一名女情敵教唆,還點名4人要求他們自首。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發現這名「倒屎哥」犯案後,往松仁路逃跑,再轉搭計程車到八德路、光復南路口的停車場開車離去,以車追人確認身分就是20歲的柯姓男子,不過並非女子指控的對象。
柯姓男子在21日到案後供稱,2、3個月前曾跟邱女在夜店發生口角,後來邱女還在臉書嗆聲:「這個男生很矮」,認為邱女嘲諷他的身高,於是心生不滿,打算找機會報復。他在19日發現邱女在信義區打卡,於是將自己糞便加上廚餘裝入水桶,找到邱女潑糞。
信義分局指出,柯男目前待業、無前科,他堅稱無人教唆潑糞,全案依公然侮辱、毀損等罪嫌函送;台北市環保局指出,這是首次有民眾在街頭潑糞被開罰的案件,依《廢棄物清理法》對柯男開罰最高的6000元,並要求參加1小時環境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