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5 10:29 臺北時間

包養網站認識15歲少女性交易 男子被控性侵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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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劉男與少女到汽車旅館性交易,事後被依未成年性交罪起訴;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Image by Free-Photos from Pixabay)
劉男與少女到汽車旅館性交易,事後被依未成年性交罪起訴;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Image by Free-Photos from Pixabay)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在一個包養網站上認識一名15歲少女,雙方以1萬元代價前往汽車旅館性交易,但劉男事後被依與未成年性交罪起訴;法院審理時,劉男辯稱,少女的打扮不像15歲人,完全不曉得她是未成年,法院認定少女的網路帳號表明是19歲,赴約也有打扮,採信劉男說法,判決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仍維持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檢方指控,劉男在去年2月中旬,於「甜心寶貝包養網(aSugarDating)」上,認識年僅15歲的少女,2人加LINE聊天,劉男與其談妥以1萬元價碼性交易,於同月18日赴楠梓區一家汽車旅館開房。劉男事後遭警方循線查獲,依未成年性交罪起訴。
劉男在法庭上辯稱,這名未成年少女的打扮看起來像大學生,且他也有加以詢問她的年齡是否成年,少女給予肯定答案;劉男律師表示,該包養網有限制年滿18歲才可加入會員,劉男對少女註冊的資料信以為真,加上穿著打扮不像未成年少女,劉男確實不知其未成年。少女出庭時證稱,並未如實告訴劉男自己未滿16歲,赴約當天有化淡妝、穿短裙、背包包,她都覺得自己的外貌像18歲。
一審合議庭審理發現,少女的註冊的網路帳號載明是19歲,其身高155公分、體重45公斤也與成年女子相當,加上打扮時髦,乍看之下如同時下的大學生,因此無法認定劉男對她未成年一事知情,判決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劉男相信包養網中的女性會員年紀均已成年,且少女的證詞也稱,要讓自己看起來像18歲,因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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