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38歲的楊姓男子,曾有多次偷拍被逮紀錄,4日晚間8點他又一人到賣場逛街物色穿著清涼的女子,鎖定可以偷拍的對象後,當場拿手機關掉閃光燈偷拍女子裙底。
結果被20歲陳姓女子發現後,當場要男友攔下他報警處理,而偷拍惡狼楊男則辯稱「是拍商品」絕對沒有用手機偷拍陳姓女子裙底,直到警方將賣場的監視器畫面給他看,這下他才百口莫辯,坦承自己「一時興起」才偷拍陳姓女子的裙底風光。
警局內,偷拍惡狼向警方供稱,「當時我是情緒性精神病發作,才會想做刺激的事情」,但是犯案後,又害怕被警察抓,才會否認偷拍到底。結果警方在他的手機內,發現多張女子的裙底風光照片,除了擴大清查受害人外,也將偷拍惡狼依依害秘密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