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表示,少龍至今已收押近4月,全案將移審院方,他的頭銜一籮筐,包括心靈歌手或天斬大將軍,平日吸收信徒靈修打坐,極力鼓吹同修弟子捐獻以供購地興建道場,在華興靈修中心享有至高無上尊崇地位,凡事均依其指示而無人敢違抗其意思,信徒均尊稱為「師父」、「道主」。
少龍在2016年6、7月間,向信徒宣稱將開啟招收「仙女班」之聖門,從信徒之女兒中徵選年約2、30歲、未交過男友且無性經驗女子加入「仙女」行列,致信徒紛紛攜女北上至臺北道場,參加甄選。
有信徒信以為真,將尚在求學階段女兒送入「仙女班」,少龍則頒發「道宮宮女新生活規則」,作為「仙女班」之內部規範,要求「仙女」必須力行「聖潔、臣服、引導…終生獻身為師父道主的新娘、全心全意為道主效勞工作,專心修道成為仙女。」
少龍開示修成「仙女」理念:「修仙之秘訣,此秘訣之主則是道主…而不修成仙體,則日久則落入死亡之路、落入地獄受苦而輪迴。此外,少龍還嚴格控制「仙女班」成員生活,要求「仙女」不思親、不思凡,即不得與家人、朋友聯繫,亦不得參與各項社團及聚會,徹底切斷「仙女」與外界聯繫,且安排「仙女」進入他掌控的太一公司任職,以達全面掌控「仙女」目的,只要「仙女」有思念家人之情,即遭嚴厲訓斥。
少龍並以調養「仙女班」成員體質為名,開立「解燥熱」(藥方包含1.柴胡清肝湯、2.保元柴胡 清肝散、3.黃蓮上清丸、4.普濟消毒飲、5.清胃散、6.涼血 地黃湯」)及「平時保養」(藥方包含「1參茸固本丸(按為成藥非處方藥)、2.還少丹、3.右歸丸、4.溫清飲、5.人參養榮湯)藥方供「仙女班」成員服用。
除了仙女班是被害人,少龍也違法為信徒開立「解毒清熱丸」等處方,指示信徒可於體內燥熱、吃錯東西及皮膚起疹子時服用,為使信徒方便攜帶及服用,以每包新台幣100元價格販售給有需要信徒。
檢方指控,少龍利用被害人等自小即進入華興靈修中心,其為被害人精神寄託、心靈導師,形塑自己為帶領被害人修行之至高無上之「神」,以「道主」自居、視信徒為僕民僕女, 卻猶如披著羊皮的狼,侵害被害人,摧毀被害人自尊、瓦解被害人信仰,且於案發後至今完全否認犯行,甚且於被害人勇敢提出質疑時,以抹黑、公審方式,霸凌被害人,絲毫未見悔改,建請就其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部分,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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