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大生的手機中,可以找到她搭上車後傳訊息問朋友宿舍地址的訊息,當時女方應是以為男子要載自己回宿舍,怎料男子一路往女大生宿舍的反方向開去,來到了很多情侶的「車震聖地」黃嶺山登山路上。
男子停車後沒多久,仍在熟睡的女大生因為感覺到有人試圖要親吻和性侵自己而驚醒,在反抗間咬斷了男子的舌頭3公分。從行車紀錄器中可以聽到,一開始是女生發出了「啊」、「呀」的聲音,並且曾叫男子走開,後來則是被咬斷舌頭的男性尖叫。而被咬斷舌頭的男子沒有直接前往醫院就醫,反倒是氣憤地帶著女大生跑去警局報案。
在男子對女大生提出傷害告訴後,女大生也控告男子「強姦傷害」,並且女子的臉部像是嘴唇周圍、手臂等處都還清晰可見因反抗留下的傷口。但由於整個過程女大生都處於酒醉狀態,記憶有些錯亂,加上男女方對此事的說法十分不一,因此警方在比對包括行車紀錄器和道路監視器畫面後,決議將男子以強姦傷害罪起訴,女大生方面雖屬過度防衛,但因適用南韓刑法中「處於心理不安的狀態下,因恐懼、驚慌所作之行為」條件而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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