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女法官同時還控告蔡姓男法官涉及誣告罪,不過,檢方考量他不知道女法官是單身及合照男友人均已離婚,這部分因此不予起訴。 蔡政佑法官是司法官學院50期結業,擔任法官已8年多,原本與該名女法官相處融洽,交情也很好,加上女法官個性活潑大方,蔡姓男法官是否在情感上有錯誤期待,因此才偷拍女法官的電腦資料,不得而知。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女法官目前單身,加上女法官與男友人的合照只是在戶外的一般照片,而且照片中的該名男子過去是蔡姓男法官介紹給女法官認識,該名男子後來離婚,目前也是單身,即使與女法官正在交往也是好事一樁。
檢方為求慬慎,今年6月間曾秘密搜索蔡姓男法官辦公室,並扣走他的手機,全案交由主任檢察官偵辦,當時還以被告身分傳訊男法官,偵訊長達4小時才將他請回。由於妨害秘密罪屬3年以下的告訴乃論罪,檢方為保全相關證據,仍向桃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由於搜索對象及地點均與法院有關,因此,事件傳出後,引起司法界議論。
本刊調查,全案起因桃園地院高層收到檢舉,指該名女法官涉及違反法官倫理有婚外情,同時附上一張女法官與一名陽光型男在戶外的合照以及二人往來的內容,桃園地院院長邱瑞祥極為重視,立即指示政風單位對女法官進行調查。
桃園地院院長對女法官說,法官要潔身自愛,如果外遇,就要送法官自律委員會處置,女法官說自己是單身,怎麼會有外遇的問題,由於與她合照的男姓友人也是單身,二人是好朋友,拍照並非不可告人的事,她才發現檢舉案是烏龍。
女法官後來得知,檢舉資料是她自己從未對外人公開的內容,懷疑自己被人監控,因此在辦公室電腦上安裝錄影設備,卻錄到法官蔡政佑偷偷開了她的電腦,女法官擔心案件等機密資料外流,遭有心人士利用,因此立即提告。
桃園地院在第一時間已調整相關法官的辦公室位置,以維護工作安寧,該院法官自律委員會隨後也決議,以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為由,將蔡政佑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最嚴重可將他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