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2 14:16 臺北時間

男女網友相約嘿咻 女見男方有配偶竟遭軟禁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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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高雄一名女網友與男網友相約見面發生關係,事後發現男方有配偶,竟遭軟禁性侵。(示意圖,翻攝Pexel)
高雄一名女網友與男網友相約見面發生關係,事後發現男方有配偶,竟遭軟禁性侵。(示意圖,翻攝Pexel)
高雄一名女網友與男網友在網路上相約見面 ,雙方認識後一起飲酒,進而發生性行為。但女方發現,原來這名男網友是已婚狀態,2人爆發爭執,女子竟遭到男網友軟禁,還被強迫口交、性侵。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男網友有期徒刑4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女網友小如(化名)透過臉書認識男網友阿銘(化名),2 人相約在去年7月3日傍晚,由住台南的小如前往高雄的阿銘租屋處飲酒作樂,雙方一拍即合發生性關係。事後,小如發現阿銘身分證上並非單身,懷疑他欲蓋彌彰,雙方發生口角,她示意要離開卻遭阻,包包還被阿銘藏起來。
期間,阿銘曾有友人來訪,但小如受制於阿銘威脅,且包包又被阿銘扣押,因而不敢聲張,還強作鎮定幫阿銘及友人買菸酒。待阿銘友人離去後,小如再度央求阿銘讓她返家再遭拒,甚至還被壓在床上強吻、摸胸,逼迫其口交、性交得逞。
不堪受辱的小如向阿銘表示,要找前夫到場處理,阿銘才將包包還給小如,她因而驚魂未定逃離現場,請超商店員幫忙報警,在警方協助下前往醫院驗傷。
阿銘開庭時向法官辯稱,確實與小如發生關係,而後雙方爭吵,因時間已晚且擔心女生喝酒會發生危險,所以將她留下,否認性侵小如。但法官依據醫院驗傷證明,確認小如嘴唇有咬痕、頸部3處瘀青、左胸3道抓痕及雙側上手臂多處瘀青等傷害,加上小如的證詞,判決阿銘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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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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