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報導,加拿大移民部長門迪奇諾(Marco Mendicino)指出,新措施包括為過去5年內自加國或海外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畢業的港人提供工作簽證,若通過,他們的配偶、伴侶或子女皆可一起申請。
過去3年於加拿大認可的教育機構就讀且在加拿大完成最後課程的港人、在加拿大認可的教育機構畢業或海外研究生,並在過去5年曾在加國工作1年的港人,可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另外加拿大也修正現行庇護法,其中免除申請難民失敗的港人須等再1年才能申請的規定,也言明政府不會因為港人參與反送中行動而取消申請資格。門迪奇諾表示,今天宣布的變化將會加強我們與港人的關係,使我們的關係更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