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大公報》報導,中國政府近日正打算依《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刑法》等法律「處理」台獨份子,在《反分裂國家法》中也明文規定,「中國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而《國安法》中則強調,中國主權和領土不容侵犯和分割,若有任何個人和組織違反相關的法律,不履行維護中國安全義務,或從事危害中國安全活動,將會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此外,中國的《刑法》還設有「分裂國家罪」,若涉及組織、策劃、實施分裂中國、破壞中國統一,主犯或罪行重大者將面臨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積極參與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士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若涉及煽動分裂中國、破壞中國統一者,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主犯或罪行重大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大公報》稱,從中國權威渠道獲悉,近日中國政府疑似將針對台灣「台獨」頑固份子造冊,整理「涉獨言論囂張」、「謀獨行徑惡劣的頑固分子」,連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都將採取嚴厲制裁等有效措施,以上述法律予以制裁並終身究責。